药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12月(第四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花文婷发布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449

各学位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就202212月(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原始资料检查流程

        1研究生因于10月1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原始资料审核”申请,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下载本人《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

       2、各导师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整性,并审查已发表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于1012日前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签字确认。原始资料副本需妥善留存,直至国务院学位办及江苏省学位办完成本批次论文抽检工作各导师一定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

       3、各二级学位点对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组织抽查(含同等学力研究生),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签字确认,同时填报《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各学位点根据专业方向随机抽取,并确定抽检名单,其中博士论文抽检比例100%,硕士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60%

       4、各学位点于1014日前完成原始资料抽查,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纸质版(归科技档案存档)、《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B1-324花老师处,《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uawt@njucm.edu.cn

       二、审核结果与应用

       1、经专家组抽检评定,对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最终核查结果必为不合格

       1)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2)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2、学位论文最终核查结果为合格,则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学位;最终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则学生需将论文整改后提交《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整改情况说明》(附件3),经导师确认后方可申请学位;若最终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学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同时停止导师下一年度招生。

       3、若对于以上核查结果有异议,研究生可填写《药学院研究生原始材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附件4),由导师复审后签字确认提交院学位委员会申诉,由学位委员会给出最终评定结论。

       4、研究生院将于1017日公布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名单,1019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抽检工作,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院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由相关二级培养单位重新组织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1 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 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docx

附件3 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整改情况说明.docx

附件4 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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