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1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倩发布时间:2022-09-25浏览次数:325

一、工作目的

  考核药学院2021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

二、工作时间

2021年926日-2021年1025日。

三、工作流程

    1、926-929

各班级成立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科创委员任副组长,班长、团支书等全体班委任组员)。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对照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自我评价,完成《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手册》;班级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2: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附件3: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

    2、9301800前

2021级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

B.《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

发至NJUCMKC@126.com,邮件主题:**班本导考核材料,如21中药学类1班科研助理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一式一份,需班主任签字)

B.《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班主任签字)

C.《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手册

  交至学工办(B1-328)张倩老师处

3、930日-1024

学院审核。

4、4月25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联系人:熊彦哲、张倩

联系方式:1338151503115851807881

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2021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考核汇总表(1)(1).xlsx附件2: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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