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日程安排
1.第一阶段(3月28日-4月2日):第一志愿考生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考核时间 |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邮箱 | 联系人 |
100701 | 药物化学 | 3月30日 | 1289092321@qq.com | 喻老师 |
100702 | 药剂学 | 4月1日 | 527659041@qq.com | 王老师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3月28日 | 53268882@qq.com | 韩老师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3月29日 | 47195902@qq.com | 袁老师 |
100706 | 药理学 | 3月29日 | 932642017@qq.com | 张老师 |
100800 | 中药资源与鉴定学 | 3月28日 | 2068441438@qq.com | 李老师 |
100800 | 中药药效物质基础 | 3月29日 | 673602736@qq.com | 周老师 |
100800 | 中药炮制学 | 3月29日 | 852663783@qq.com | 段老师 |
100800 | 中药药剂学 | 3月29日 | 347647968@qq.com | 张老师 |
100800 | 中药药理学 | 3月28日 | 584087795@qq.com | 李老师 |
105500 | 药效与成药性评价 | 3月28日 | 332402661@qq.com | 蒋老师 |
105500 | 药品质量控制 | 3月28日 | 289337565@qq.com | 程老师 |
105500 | 临床药学 | 3月28日 | 332402661@qq.com | 蒋老师 |
105500 | 药物制剂与产品研发 | 3月29日 | 519738786@qq.com | 孙老师 |
105500 | 药事管理 | 3月31日 | 284530751@qq.com | 韩老师 |
105500 | 神经精神药理学 | 3月28日 | 284530751@qq.com | 韩老师 |
105600 | 中药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 3月28日 | 437824300@qq.com | 魏老师 |
105600 | 中药质量控制技术与方法 | 3月29日 | 1187899090@qq.com | 孙老师 |
105600 | 中药制药技术与产品开发 | 3月29日 | 413705992@qq.com | 胡老师 |
105600 | 中药效应与安全评价方法 | 3月29日 | 79678395@qq.com | 吕老师 |
105600 | 临床中药学 | 3月29日 | 79678395@qq.com | 吕老师 |
(持续更新中···)
2.第二阶段(4月2日之后):调剂考生(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官网公布为准)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考核各环节,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复试考核小组原则应集中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3.选用学校指定平台“移动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安排平台操作培训。各专业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每个复试小组须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4.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5.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一志愿复试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全过程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3.材料审核要求:
所有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条目顺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包命名:“招生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准考证号+姓名”),考核组通过邮件中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8)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9)《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
(10)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一志愿复试内容
1.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2.网络综合考核需包括英语能力考核、复试科目考核、临床能力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面试等环节。
3.专业面试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等等。
4.网络面试应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5.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总分500分。一般英语能力考核150分、实践(实验)能力考核100分、专业素质考核250分。具体分值占比由各考核组制定,每项考核成绩为该项考核全部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6.加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的全过程监管。所有考核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过程要有现场记录。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00分者淘汰。面试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招生单位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淘汰该考生,同时招生单位提交淘汰考生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招生单位领导小组决议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
2.放弃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及一志愿复试淘汰的考生不可以参与该专业的方向调整,但不影响其参加我校其他专业调剂。
3.考生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及预录取结果由各考核组审核汇总至学院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4.全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全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远程网络综合考核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6.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日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如确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招生单位同意,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方可办理,逾期一律不予更改录取类别。
五、调剂工作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无校内调剂计划,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一律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可除外)。
2.根据《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为保证公平公正的复试环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批次调剂面试考生必须采用相同复试考核形式。
5.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合格报告邮寄至各招生单位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资格复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应急管理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协调处置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
2.因疫情影响,复试考核小组确实无法集中开展复试考核工作,且没有备用专家的,应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学校审核批准,可以组织复试专家居家线上完成复试工作。居家线上完成复试工作的,需使用多平台,实现“双机位”,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参加并监督复试。
3.任何单位或导师个人,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停考或者缓考。
九、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校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九、其他说明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联系人:花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152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