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12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花文婷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621

各学位点、导师、研究生:

       为高效有序做好2021年12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12月16-17日

学位申请

B1-324

12月20日(暂定)

分学位委员会

B1-326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学生答辩申请: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并上传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或文章录用证明性文件(有导师签字、药学院审核盖章)照片,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请将照片粘贴至word文档后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附件。如因前置培养环节未完成或者未录入而无法提交“学生答辩申请”的,请尽快与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完成。

       2、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错漏造成的后果自负。

       3、学位授予申请:填写“学位授予申请”。

       4、科研成果审核。研究生按照科技档案卷内目录(附件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逐一审核,严格把关(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学术论文期刊应提供杂志原件审核,SC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收录证明,录用证明应提供导师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的原件。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之前未领取科技档案袋的于学位申请时在B1-324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导师认可后,方能提交,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电子版本提交图书馆,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2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具体操作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

       2、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2张纸质版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至学院B1-324。

       3、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系统学位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版).doc

       附件2:研究生科技档案目录.rar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证明.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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