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申报本导生需求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973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办公室:   

我院自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模式以来,聘请专业过硬、德才兼备的老师担任部分优秀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以及心理等进行指导,取得了较大成绩,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院教育观念的变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2021年度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遴选结对工作在即,请全院老师予以支持,配合完成本导生需求申报工作。

导师要求:

1.      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热心学生导师工作;

2.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原则上指导同年级学生不超过3位;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不超过2位;其他教师不超过1位。

上报材料时间与要求:

请各位老师查看附件22021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统计表),如无信息需要修改,不需要填写电子表;如有任何信息须修改(包括本导生人数及要求),请填写附件3 2021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登记汇总表),并于1141800前,发送到NJUCMKC@126.com(以教研室、实验室、个人为单位发送均可);若您本学年不需要本导生但附件2中有您的信息,您可发送邮件至NJUCMKC@126.com或者QQ2573352956留言。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112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pdf

附件2 2020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统计表.xlsx

附件3 2021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登记汇总表(有信息需修改(包括本导生人数及要求)的老师填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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