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18级、2019级、2020级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2324

一、工作目的

考核药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

二、工作时间

2021年930日—1031

三、工作流程

1、930日-1015日:

各班级成立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学业导师任组长,科创委员(无则班长)任副组长,组员5名)。本导培养对象对照附件1:《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本科生考核制度培养对象考核手册》。班级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2: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附件3: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

2、1016日20:00前:

各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B.《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

发至:NJUCMKC@126.com,邮件主题:**班本导考核材料,如18中药学1班本导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B.《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C.《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手册》

交至学工办(B1-328)张老师处。

3、10月17日-1024日:

学院审核。

4、10月25日-1031日: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附件1:《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3: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doc

附件4:2018-2020级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结对汇总表.pdf.pdf  

附件5:2018级本科生导师制结对汇总表.xlsx

 附件6:2019级本科生导师制结对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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