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莉莉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665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学院将对2018级至2020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917日—2021924

二、参评对象

2018级至2020级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工办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办分管书记;学院评议小组由学工办分管书记,主任及各位老师组成。班级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1.班级评定。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辅导员为副组长,班级全体班委同学任组员,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10。评选方式方法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法(试行)》(《学生手册》)执行。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和“适应素质”分需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最终评议得出。

2.学院评议。学院评定小组根据各班级提交材料进行评定审核,最终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评定要求

1.大学生综合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发展性素质分(加分标准参考附件7)。基础性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基础性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分×10%+专业学习素质分×70%+身心素质分×20%。发展性素质分为其评定总分×20%

2.思想道德素质:以新修订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满分是90,请仔细看附件)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20-2021学年)》(附件5)上。

3.专业学习素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0-2020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请各班级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学生手册》)执行,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审核认定,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4.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体测成绩不得四舍五入,以体育部给的成绩为准,免测以75分计。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电子版一份

2.2020-2021学年发展性素质加分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电子版一份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电子版一份

4.(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20-2021学年))(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电子版一份

5.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

各班级在92417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送到学工办高莉莉或许嘉文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18、19发送到1169162416@qq.com20级发送到nzyxjw@163.com,文件与邮件命名为**班级综评材料。

                                         药学院学工办

2021917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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