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和引导高校新进教师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了解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岗位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8号)及《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校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实验、图书、档案、工程等由学校初定职务的系列,不包括卫生、会计、审计、编辑等考评结合的系列)、党政管理人员。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还必须取得并受聘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此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的五门课总学时不得少于 110 学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培训考试
1.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2.报名网络培训的考生,其获得网络培训账号在一年内均有效。若一年内未完成网络培训,则需重新报名及缴纳培训费。为确保系统数据梳理时间,每年报名日期及考试日期前后两周时间内网络培训系统为关闭状态。
3.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参加当次考试。考生若因本人原因(如未完成网络培训、缺考等)而未能参加当次考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如需再次考试需重新报名考试缴费。
4.2020年报名岗前网络培训但是没有完成培训的考生,原有的培训账号有效期截止到 2021年9月10日,在有效期内若没有完成培训,则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缴纳培训费。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培训和考试均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省高校师培中心指定的报名系统统一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21年9月20日24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报名完成后,省高校师培中心统一发放学员账号。
凡以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者,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才能参加2021年岗前培训考试,请在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在备注栏内注明 “补考”,并将补考者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2019 年以来在考试中被通报作弊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培训时间。报名结束后,师培中心会下发网络培训账号,明确培训系统开通时间和关闭时间,定期发布培训进程。在每次考前网络培训系统关闭后,师培中心将向各高校公示培训结果,培训通过的考生可以到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打印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有考生照片和相关部门的公章,方可参加考试。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11日—12月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五、相关费用
1.四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培训费按每人每门80元收取,《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课程免收培训费。考试费按每人每门20元的标准收取。
2.教材定价为《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元。
六、关于免修和免考
符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修和免考”有关规定的人员(具体政策详见附件1),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免考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1年9月6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后学院交至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批。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免批复,在报名系统中相关科目注明“申免”。申免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七、有关要求
1.各相关老师于9月6日中午12点前,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至学院办公室。
2.9月13日前提交《2021年下半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及考试有关费用至学院办公室。
附件2: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docx
药学院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