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高效有序做好2021年9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9月1-2日 | 学位申请 | B1-324 |
9月6日(暂定) | 分学位委员会 | B1-326 |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学生答辩申请: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并上传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或文章录用证明性文件(有导师签字、药学院审核盖章)照片,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请将照片粘贴至word文档后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附件。如因前置培养环节未完成或者未录入而无法提交“学生答辩申请”的,请尽快与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完成。
2、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错漏造成的后果自负。
3、学位授予申请:填写“学位授予申请”。
4、科研成果审核:研究生按照科技档案卷内目录(附件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逐一审核,严格把关(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学术论文期刊应提供杂志原件审核,SC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收录证明,录用证明应提供导师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的原件。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之前未领取科技档案袋的于学位申请时在B1-324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导师认可后,方能提交,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电子版本提交图书馆,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2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具体操作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
2、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2张纸质版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至学院B1-324。
3、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系统学位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版).doc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5:2021年9月批次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6:2021年9月批次博士学位申请提交材料清单.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