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9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花文婷发布时间:2021-08-28浏览次数:584

各研究生:

       为高效有序做好20219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

91-2

学位申请

B1-324

96日(暂定)

分学位委员会

B1-326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学生答辩申请: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并上传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或文章录用证明性文件(有导师签字、药学院审核盖章)照片,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请将照片粘贴至word文档后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附件。如因前置培养环节未完成或者未录入而无法提交“学生答辩申请的,请尽快与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完成。

       2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错漏造成的后果自负。

       3学位授予申请:填写学位授予申请

       4科研成果审核:研究生按照科技档案卷内目录(附件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逐一审核,严格把关(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学术论文期刊应提供杂志原件审核,SC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收录证明,录用证明应提供导师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的原件。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之前未领取科技档案袋的于学位申请时在B1-324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导师认可后,方能提交,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电子版本提交图书馆,纸质版一式4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2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具体操作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

       2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2张纸质版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至学院B1-324

       3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系统学位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版).doc

附件2:研究生科技档案目录.rar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证明.doc

附件5:2021年9月批次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6:2021年9月批次博士学位申请提交材料清单.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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