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中心、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药学院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 建设目标
面向学院各专业,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全面推进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 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药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院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原则上课程负责人1名,每次每人限申报一门课程,立项院级示范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已经立项资助过的校级课程思政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四. 建设验收要求
1.院级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门课程必修建设5个以上经典课程思政案例;提交建设期内五个经典案例的教学设计、课程教案;该课程的集体备课研讨过程记录、学生评教结果统计、课堂教学评价结果。
2.立项的每门示范课程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教学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3.积极申报校级以上各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案例、课题等项目。
4.建设期内给学院新进教师开设课堂教学观摩公开示范课,每学年不少于4次(向教学办报备)。
5.2021年学院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系列培训、申报,遴选、公示立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6门,建设期1年。以上四条验收标准至少完成其中两项,视同符合建设验收要求。
6.立项示范课程自立项之日起,学院资助建设,首批核拨5000元课程建设经费。建设期内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示范课程或案例并被各级立项者,按学校工作量计算方法核算工作量,同时学院从各专业建设经费给予各级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配套支持,原则上按校级立项1万/门、省级2万/门,国家级立项4万/门予以资助(均含首批核拨5000元课程建设经费在内)。建设期内未实现校级以上各级立项,学院经费支持自动终止。经费预算、使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规定执行。
五. 报送程序
1.2021年4月20日、27日学院组织系列课程思政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21年5月6-17日个人申报,申报书纸质版签字(一份)请交至教学办(B1-312),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ileilei1515@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2021年5月18-28日校内外专家评审、公示。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附件2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doc
药学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