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纪蕾蕾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902

各教学基地、实习单位、2021届各班级:

为保证药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毕业实习相关规定,学院将开展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由药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部分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2021届辅导员、学业指导老师组成,组长由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担任。

二、检查时间

2021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检查程序

1.听取教学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毕业实习计划落实及学生实习情况。

2.听取学生实习情况汇报。

3.查阅学生《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考核手册(药学院各专业用)》填写情况。

4.了解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实习学生汇报论文完成情况并回答专家相关提问。

四、检查内容

1. 实习生思想政治学习、党团活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2. 各实习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组织、实习轮转安排、师资配备、出科考核与考勤、政治学习与业务辅导安排等内容;

3. 实习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4. 实习生的生活学习情况;

5. 药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考核分册中实习考评表(表3)、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表6)、中期检查登记表(表7)的记录情况;

6. 毕业专题实习的进展情况;

7. 学校“论文指导与管理综合平台”系统使用情况,每位学生网上填写,指导老师审核通过。

 

附件:药学院2021届毕业实习检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42

 

 抄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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