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考核药学院2017级、2018、2019级和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
二、工作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28日
三、工作流程
1、3月1日-3月9日:
各班级成立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学业导师任组长,科创委员(无则班长)任副组长,组员5名)。本导培养对象对照附件1:《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本科生考核制度培养对象考核手册》。班级本导培养对象审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2: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和附件3: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
2、3月10日20:00前:
各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B.《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
发至:NJUCMKC@126.com,邮件主题:**班本导考核材料,如17中药学1班本导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B.《药学院本导培养对象考核过程记录表》(一式一份,需学业导师签字)
C.《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考核手册》
交至学工办(B1-328)张倩老师处。
3、3月11日-3月21日:
学院审核。
4、3月22日-3月28日: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docx
附件7:2018-2020级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本科生导师制结对汇总表.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