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君发布时间:2020-10-29浏览次数:3703

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098号)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进行。分配额度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人数及困难等级比例,具体额度划分见附件1,专升本班级见附件2

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议(奖助困补认定工作评议小组,辅导员参加),须在额度内评选,不得超过分配额度,评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名单见学院官网)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已在省扶贫办建档立卡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要求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报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

1)《高校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附件3)只需电子版,发送至544094318@qq.com(专升本班级发送至624153904@qq.com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国助+班级”。具体要求如下:①填表前请仔细阅读Sheet2sheet3的“组织机构表”“字典说明表”,按照要求填写。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②若表格右侧出现小箭头的下拉选项,请一定在下拉选项中选择恰当的选项,不要自行输入。③“贫困等级”一栏,请根据贫困生认定等级,选择“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或“一般困难”。④“银行账号”一栏,统一填写学校用的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卡号。⑤“备注说明”一栏,请以第一人称填写,要全面详实,如实反映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控制在100以内,超字数无法导入系统。⑥表格大小可以调节,但不可增删表格

2)申请人书面申请(南京中医药大学信纸,黑色水笔,班主任签字)一份;

3)申请人《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两份(申请人签名需手写签字);

4)班级汇总《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份(需班主任审核签字)。

四、报送时间

113日上午11点前,请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办高莉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544094318@qq.com,(专升本班级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程立辉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624153904@qq.com)。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国助+班级”。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予以接收。

 

药学院学工办

20201029

附件1:药学院国家助学金班级金额分配.xlsx

附件2:药学院专升本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3:高校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xls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