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新生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616

2020级新生团支部: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增强基层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 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201618号),现将新生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支部建立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建议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制度。合理设置支部委员会,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成,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 号)要求,1014日前完成班级团支委选举工作,填写2020年新生团支部委员在线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二、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团员证团组织关系接转。班级团支部成立后,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于101-1023日期间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接转。药学院团委将根据新生团支部建设情况,于1030日前在“智慧团建”中建立新生团支部,完善团员信息、支委会信息,撤销临时团支部。

 

附件:2020 年新生团支部委员在线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01010

 

附件:

2020 年新生团支部委员在线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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