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选拔南京中医药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1373

药学院各团支部: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共青团中央、国家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项目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由下一批志愿者接替其工作,形成志愿加接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我校自2013年被团中央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单位以来,至今已持续开展7年,共有14名同学至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进行支教工作,12名同学至贵州省榕江县进行支教工作。2020年,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2022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0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公开招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2021届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7人(教育部直接划拨,不占学校推荐免试指标,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组成我校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领导

学校将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并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基本条件

1.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应与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具体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见附件1)第九条(一)(五)项规定或第九条()项规定。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作为前三主创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或重点单项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3.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含文献综述)。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册志愿者。

5.获得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四、工作步骤

1.公开招募阶段:94-99日。公布支教团招募通知,校内宣传动员。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综合考察分登记表(见附件3)及获奖或志愿服务经历等相关支撑材料,99日(周三)上午10点前交至药学院分团委(B1-328)处报名,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吕老师,QQ675464144,电子表格打包发送至邮箱675464144@qq.com

2.资格审查阶段:910-911日。校项目办、教务处审核报名材料,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3.选拔考核阶段:915-918日。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4)及《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见附件5)组织综合考察、学业考察、面试、心理测评、试讲、体检等,确定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拟入选人员名单。

其中,组织综合考察评分环节,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合格者,任职分除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外,在同一学生组织、社团内任职以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在不同学生组织、社团内任职可以选择最高级别累计积分,但最多不超过两个。任职情况须提供相关指导单位出具的证明及聘书(指导老师签字并单位盖章)。

面试环节包含2分钟自我介绍及3分钟专家提问。

试讲环节自选小学语文、数学、外语、音乐、美术、品德与社会、科学等科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问辩评价3分钟。

4.公示阶段:918-924日。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5.签订《招募协议书》:公示无异议后,校项目办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协议书》(见附件6)。

6.组织报送阶段:9月下旬。根据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由研究生院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核查批准的学生即可取得推免生资格;校团委将入选支教团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团省委及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

五、培训与派遣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由校项目办开展岗前培训,或参加区域性多校联合培训。培训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校项目办的统一安排下,应提前与上一届成员进行工作交接,熟悉相关工作。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按时报到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校项目办提前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或队长带队)带领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前往服务省按时报到并参加省级集中培训。主要为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健康教育、地方风俗民情、教学授课技能、团队精神塑造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发放志愿服务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校项目办向全国项目办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派遣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将丧失志愿者身份以及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4.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必须按要求到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如被服务地、服务单位安排至非教学一线岗位,应主动要求调换,并应及时向校项目办汇报。

六、管理和保障

1.取得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的同学,校研招办将依据其本科所授学位类型指导填报硕士相关专业。

2.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校团委及时指导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加强团支部建设。

3.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人事关系由学校保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5.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另外,学校给予配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6.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各项规定,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志愿服务期间毕业证与学位证由校团委代管。签订《招募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所承担的支教工作为不合格者,或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按期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因意外事故或身体原因等导致不能按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7.学校将服务期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纳入本校人才培养计划,推荐担任辅导员和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8.团中央、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以及学校团委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总结、评估、表彰工作;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服务地团省(区)委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学校设有督导员和项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支教团是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服务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各团支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的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工作。

2.精心组织。各团支部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

3.严格遴选。各团支部应严格挑选,切实把好招募关,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可通过询问动机、个人承诺等方式,重点强化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性。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募通知与选拔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综合考察分登记表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5: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

附件6: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协议书

附件.zip

 

药学院分团委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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