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抗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20-05-05浏览次数:1594

院学生会、各学生社团、各团支部: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院各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团中央、团省委和校团委号召,挺身而出、担当奉献,踊跃投身阻击疫情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药学院分团委决定开展院级抗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团组织、学生社团、志愿者服务队等集体;

2.团员青年、学生社团成员、青年志愿者等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防疫一线,以实际行动亮身份树形象,在交通运输、应急服务、医疗疾控、民生保障、秩序维护、群众教育、心理引导、社会宣传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2.先进个人

应为我校在籍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响应学校倡议,充分发扬南中医青年精神,志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在工作中,守岗尽责,全力以赴,勤苦耐劳,持之以恒,热情友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各团组织、社团管理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冲在前、靠得住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推报流程,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同学中的认同度高。

2.加强统筹,严格进度。各团组织、社团管理部要统筹做好推荐人选的推报工作,并于511日(周一)17:00前,将推荐表、推荐对象排序汇总表的电子办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药学院学工办(B1-328)。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同学(QQ1720105338)、王同学(QQ2632822687)、王同学(QQ1193521374

邮箱:nzyyxytx@163.com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抗疫先进集体”申报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抗疫先进集体”申报名单汇总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申报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申报名单汇总表

院级抗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附件.docx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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