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药学院基层团组织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1906

各团支部: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青春使命,争做建设新时代的先锋,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奋力谱写我校双高建设新篇章,经研究决定,在2020五四期间集中对我校基层团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工作部署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要重点考察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在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中,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情况。注重表彰一批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组织和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全院所有团支部、团员青年均可参评。在团内担任职务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以参评优秀团干部,不参评优秀团员

三、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先进个人:

1.院青年五四奖章

2.院优秀共青团员

3.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4.院十佳团支书

四、评选条件

1.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2019年度被评定为三星及以上团支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陆“智慧团建”系统。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作用发挥好。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道、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踊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自评表》开展自评工作。2019级团支部原则上不参评。

1.院青年五四奖章

学生:

1)在学生中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一般为中共党员。

2)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协作,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青年大学习活动参加率达100%

4)在团学工作中,勇于开拓、积极进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且成绩突出;在学风、校风建设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一年中可记载的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超过20小时(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

6)在专业学习方面成绩突出,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单科绩点不低于2.0(需提交成绩单)。

7)没有任何违纪现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8)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代表,条件可适当放宽。

2.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学生应该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在防控一线、物资募捐、防护教育、网络宣传、服务医护人员及子女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学生应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2019年度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者);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重大比赛(成绩突出者优先)。青年大学习活动参加率达100%。教职工应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表现突出。

3.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认真落实“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的工作要求。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祛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620199月起任团支委委员及以上团内职务满半年。

4.院十佳团支书

1)必须具备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22019年度,所在支部被评定为优秀团支部(四星团支部),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热爱共青团工作,岗位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作风正派,工作成效显著,担任团支书期间,所在团支部组织建设完善,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4)担任过所在团支部的团支书,且任期至少满1学年。

五、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申报材料综合审定。五四红旗团支部共设8个。建议以“思想引领团支部、学风建设团支部、创新创业团支部、素质拓展团支部、成长服务团支部、组织建设团支部”为方向申报。

2.院青年五四奖章由学院团委按照有关条件择优评定。

3.院优秀共青团员在基层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产生。

4.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基层团支部推荐。

5.院十佳团支书根据申报材料在基层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选产生。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过度包装,不得增加宣传画册等材料。

2.各团支部于428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各申报类别的申报表、事迹材料、支撑材料(单个类别的支撑材料制作为1PDF文件,院优团、院优干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申报对象排序汇总表、工作考核自评表等纸质盖章版(所有材料打印一份)报送至药学院分团委(B1-328),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zyyxytx@163.com

3.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七、奖励办法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药学院分团委颁发荣誉证书;青年五四奖章由药学院分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由药学院分团委颁发奖状。

八、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有关要求

各团支部推荐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评选要在广泛动员、认真做好团员民主评议、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工作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对团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严格把关。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学生)

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十佳团支书申报表

6.2019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团支部工作考核自评表

7.各申报项目申报名单汇总表

院五四评优附件.zip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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