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实验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卞雅琼发布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765

各科研实验室:

   415日起我院学生将陆续返校,有实验需求的研究生、本科生也将返回相关实验室,鉴于现阶段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科研实验室务必加强一线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在实验室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实验室安全确认

   1. 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消毒用品的配备、值班安排、工作日志的填写、安全信息的上报、相关通知的传达等。

   2. 设备安全检查:在实验室重新启动前,做好实验室水、电、仪器设备的预检查,有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学院。

   3. 人员安全检查:做好进入实验室人员的信息登记,保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无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环境管理及维护

   1. 无特殊实验环境要求,保持好的自然通风。

   2. 实验室人员全程戴口罩,非工作需要,不得串岗。

   3. 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洁、消毒操作区域。

   4. 值日人员每天做好地面消杀工作(每日至少1次);门把手等门禁频繁接触区域,一天内需周期性多次消杀

   5.已配备紫外灯设备的(如细胞房),安排专人负责夜间紫外消杀的操作,避免紫外伤害。执行紫外线消杀时段,区域外需设置明显提醒标识,避免不知情人员误入。

   6. 实验室垃圾的处理,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实验室人员管理

   安排专人负责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及时上报体温异常人员信息。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实验室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四、相关信息上报

   请各科研实验室明确疫情防控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设备检查及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附件1)的填写工作,并于415日上午12点前将安全责任人及检查准备工作情况(附件2)报送至学院学科办卞雅琼处。

 

 

附件1 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docx

附件2 实验室准备情况.docx

                                                   药学院

20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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