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351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要求,现对2018年、2019年获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审核,学院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审核条件

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

4.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从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将所得助学金用于请客、娱乐、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非正常消费者;

7.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二、审核程序

1.各相关班级成立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小组,由17级由辅导员、18级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班级主要学生干部(3人及以上)担任。

2. 面上通知班级受助学生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认真撰写审核表中的年度总结材料,不得寥寥数语,杜绝抄袭,并填写附件3中相关内容。

3.班级工作小组依照审核条件和审核表内容进行评议审核,填写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并在审核结果在班级层面进行公示。

4.学院对本学院受助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三天。

5.学院将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复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学生填写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本人签字)一式三份、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一份报送至药学院学工办田大将老师(b1-328),同时报送附件13的电子版到tiandajiang@njucm.edu.cn。

2.年度审核不通过者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名额另行通知,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进行补选。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331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班级评议意见.doc

附件3: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xlsx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