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672

药学院各党支部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按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进行推荐。申报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只能选择1项推荐1名,不得兼报超报;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不得兼报优秀个人;无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可不申报;近5年已获省委教育工委、省部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再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及重点,以及推荐方法及程序,请按省委教育工委文件要求执行。

请各党支部于513日(周一)上午1100前向药学院党委报送下列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

1.推荐对象审批表(见附件),推荐对象事迹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2.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二级党组织名称+推荐表彰对象姓名)。

联系人:吕苇,邮箱:675464144@qq.com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相关通知及表格.doc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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