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今年征兵工作相关安排,我校2019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征兵时间
全国征兵时限为1月到9月,8月5日截止报名,9月1日批准入伍。根据我校实际,请有意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6月30日前完成报名。
二、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年龄:男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1997.1.1-2002.12.31 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女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公民应征入伍须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1)和有关规定。其中几项基本条件如下:
身高:男生160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体重: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视力矫正手术需恢复半年以上。
三、应征入伍程序
(一)网上报名。每年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见附件2)。
根据我校实际,请有意愿报名应征入伍的学生(男生)6月30日完成网上报名。早报名,早体检,早政审。注意: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地”统一填写为:南京市鼓楼区南京中医药大学。
女生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起至8月5日,报名方法同上。
(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预计5月起分批组织报名学生进行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进行政治考核,6月底前基本完成报名学生的体检、政审工作。
(三)走访调查。体检和政治考核初步合格者,将安排走访调查。
(四)预定新兵。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大学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五)张榜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在全校和鼓楼区公示。
(六)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鼓楼区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四、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优待政策
(一)在部队发展途径
(1)考学。在校大学生可报考军队院校。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海防部队服役且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校学习;大学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年龄放宽1岁。
(3)提干。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可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二)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
(1)复学(入学)政策。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高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研加分。在校生退役复学完成学业后3年内,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及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教育部每年安排约5000人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硕士研究生。我校每年的专项计划数约为15人。
(三)经济补助
以一名本科生为例,如果从南京市鼓楼区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9万元左右)×45%×2年,约为5.3万元;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3万元左右)×(40%~60%),约为2.1~3.1万;
退役金=4500元/年×2年,共计9000元;
自主就业补助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9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7.9万元;
义务兵津贴=1000元/月×12月(第一年)+1050元/月×12月(第二年),共为2.46万元;
南京市增发的慰问金=2000元/年×2年,共计4000元;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大学生复学,剩余时间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政府每年补助5000元。
从南京鼓楼区入伍的大学本科生,服役两年的经济补助总和约为23万元左右。
(四)定向招录
2015年,南京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
从我市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落户南京。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南京市公务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每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时,按照上年度从我市入伍的二本及以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役满12年的,或者上士服役期满的;
(二)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或是烈士子女的。
五、报名咨询
请向学工办或者辅导员咨询:85811577
校党委人民武装部咨询电话:85811518,大活317,高老师
南京中医药大学应征报名咨询QQ群:南中医应征大队456987272(请备注“学院专业姓名”)
药学院学工办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