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
随着学科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学位点规模的不断扩大,学位点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成为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为了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现开展2019年药学、中药学二级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依据《药学院二级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遴选二级学位点负责人。
二、日程安排
(一)12月15日—12月24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二级学位点负责人申报表》(附件2),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12月25日—12月28日 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通过后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
(三)12月31日—1月4日 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并综合评议申请人资格和水平,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
三、申报岗位
所属一级学位点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药学(1007) 学术学位 | 药物化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药剂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药物分析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药理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中药学(1008)学术学位 | 中药资源与鉴定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中药化学与分析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中药炮制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中药药剂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中药药理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药学(1055) 专业学位 | 药物研发学位点负责人 | 1 |
药品质量控制学位点负责人 | 1 | |
药品生产管理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临床药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中药学(1056) 专业学位 | 中药资源学位点负责人 | 1 |
中药制药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中药分析学位点负责人 | 1 | |
临床中药学学位点负责人 | 1 |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者原则上应于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近三年”,即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
(三)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论文(封面+目录+文章)、科技项目立项书、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花文婷老师;电话:025-85811152 ;邮箱:cherish911@yeah.net。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