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申报本导生需求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1822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办公室: 

       我院自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模式以来,聘请专业过硬、德才兼备的老师担任部分优秀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以及心理等进行个别指导,取得了较大成绩,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院教育观念的变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2018年度本科生导师制培养对象遴选结对工作在即,请全院老师予以支持,配合完成本导生需求申报工作。

导师要求:

      1.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热心学生导师工作;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原则上指导同年级学生不超过3位;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不超过2位;其他教师不超过1位。

上报材料时间与要求:

       请各位老师填写附件22018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登记汇总表,仅需要电子版),并于10212400前,发送至邮箱NJUCMKC@126.com(以教研室、实验室、个人为单位发送均可);若截止日期后未收到您的邮件视为您本学年不需要本导生。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关于本科生导师制考核办法的暂行规定.docx

附件2 2018年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教师登记汇总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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