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9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思喆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683

各位研究生:

为高效有序做好2018年9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工作内容

时间

地点

学位申请

918日-920

B1-324

分学位委员会

9月21日(暂定)

B1-318

 

三、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线上审核: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经学院秘书审核通过后,再录入“学位授予数据”,保存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学位授予数据”字段为报教育部学位信息库使用,是验证学位证书真伪的唯一依据,请务必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 ,应将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或录用通知的照片粘贴于word文档后上传,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附件1。

2.线下审核:研究生按照科技档案卷内目录(附件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基地)应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学术论文期刊应提供原件、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或收录证明、研究生院盖章的录用通知。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装袋(档案袋领取另行通知)。卷内目录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学院于928日前完成研究生科技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导师认可后,方能提交,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电子版本提交图书馆,纸质版一式4份,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学院2份。学院2份分别用于提交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

3.图书馆论文提交时间待研究生院通知,并自行打印回执单,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图书馆主页和微信公众号。前往图书馆提交纸质版本一本,并交验回执单。

4. 保密论文的要求见附件3,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

2.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者,请务必于申请学位时,将2张照片提交至学院B1-324,用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制作。

3.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系统学位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版).doc

附件2: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rar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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