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学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7-10-09浏览次数:972

各专业负责人、系、室主任

为了加强我校中药学类、药学类、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等专业的教学力量,提高教学质量,现启动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增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基地申请条件

    1. 申请单位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厚的教学、科研、产业化积累,

    2. 申请单位在省内外具有良好的声誉

    3. 申请单位资质齐全,合法运行

二、工作流程

    1. 资格申请:各专业负责人,各系、室主任作为申请单位联系及推荐人,请相关单位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2. 现场考核:各专业负责人牵头组织考核小组现场考核,并提交考核报告至学院。(见附件1

    3. 学校评审:药学院根据拟申报单位的相关情况和考核报告的结果,进行评审。上报教务处备案。

    4. 挂牌签约: 通过评审的单位,教务处将组织集体签约,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称号药学院组织不定期抽查,取消不合格基地,评选优秀基地。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材料要求

    1. 单位资质证明:单位工商注册证明或法人证明复印件。(附以下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2. 科研及产业化能力证明:GMP证书、新药证书、近5年省级以上获奖证书、近5年厅局级以上课题立项证明复印件,选其一项即可。

    3. 带教老师:3名及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带教老师,需提供带教老师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左侧简单装订成册。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请申报单位于1020日前将材料报送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纪蕾蕾,电话:025-85811695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现场考核报告附件1.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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