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08 浏览次数: 1126

 

各系、中心、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中药学品牌专业及国家级中药学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促进我院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反思,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实践中的整合与应用,促进教学效果和教师教学学术水平的提升,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要点》、《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学研究管理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现组织申报我院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是我院在职人员,并从事教学相关工作。

2.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同类别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课堂教学视频录制专项

建设对象:各专业必修课程(各专业通用专业基础课程、中药学类专业核心课程)

遴选数目及经费:15-20门。每门课程资助3-5万元(其中录制费约2-4万元)

建设要求:

1.各课程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建团队,选择合适的主讲老师,进行申报。鼓励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各分工负责自己所擅长的章节进行录制。团队其它教师,分工负责整理案例、PPT制作或指导视频剪辑或字幕。建议课堂视频录像以实际教学课堂现场录制为主,结合补录素材剪辑到视频中;也可以选抽部分学生进行编排录制,以增加教学互动效果。

2.录制录像质量需达到省在线开放课程的技术要求。聘请专业级的录像、剪辑人员进行录像与制作,在音频、视觉上要达到专业级音质、画质效果。如采用高宽容度的专业摄像机及专业(无线麦)录音设施。采用至少二个机位,三种或以上焦段图像的编辑效果。

3.鼓励各教学团队结合网络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计划,进行课堂视频的专项建设。

4.课堂录像在录制过程中,即时上传学校教学系统,供同学下载学习、使用,并在教学收集同学意见,完善制作质量。

(二)中药学类实验教学改革

建设对象:中药学类专业核心课程

遴选数目及经费:实验改革项目20-30项:每个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资助资助0.2万元人民币;

建设要求:

1.在课程的总学分不增加的基础上,通过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合理地调整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学时分配比例,鼓励通过教学改革降低课程的总学分。

2.实验教学改革要体现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相融合,通过实验教学改革加深巩固理论知识,或提高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各课程的实验部分,将原计划实验内容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基础技能训练,包括从虚拟仿真实验及实验室基础技能操作训练实验。二是课堂计划实验,将现有的计划实验进行精减或调整;三是自主创新综合实验,这部分实验实验内容及实验计划由学生主导完成,可以是学生的创新实验,也可以选择指导性的综合训练实验。

基础技能训练:约占总课时30%,采用开放实验形式完成,其中必须完成虚拟仿真实验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到开放实验室进行菜单式选修基础技能实验。实验室管理系统自动记录登录的虚拟实验及实验室完成实验情况,评定成绩。

基础技能实验考核后合格后才能进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

课堂计划实验:约占总课时40%,按现行的教学计划实验方式完成,由指定带教老师一起完成。

自主创新综合实验:约占总课时30%,根据理论教学内容辅导同学自主设计实验;或建设部分指导性综合实验供选择。各课程教师可以建设指导性的创新综合实验,供全院学生菜单式选择实验,实验室管理系统根据实验情况自动生成实验教学工作量。

除课程成绩评定外,基础技能训练通过认证考试的,发放相关技能证书(药学院认证证书);学生的创新实验按年度由院统一进行等级评选,分一、二、三等级的创新实验奖,并发放“创新实验”奖状(药学院奖)。

(三)虚拟仿真实验建设

建设对象:中药学虚拟仿真实验室(中药资源、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药剂、中药制药)、中药基础技能虚拟仿真实验室(基础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药物虚拟设计、中药化学、中药分析)、中药效应研究虚拟仿真实验室(生理药理、中药药理、中药毒理、分子生物)、实验室安全守则

遴选数目及经费:虚拟仿真实验修改项目10-20项,每项资助0.2万元人民币,自主设计项目8-10项,每项8万元。

建设要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小组,负责本课程相关的虚拟仿真实验建设,虚拟仿真实验在品牌专业设立课题专项,建设任务由课程虚拟仿真实验建设及自创虚拟仿真实验二部分组成。

1.课程虚拟仿真实验建设:

该课程基础技能所包含的所有课程虚拟仿真实验组成目录,及负责遴选合适的虚拟仿真实验。

对原实验中有明显错误或不恰当的地方,提出采购时要求的实验修改意见。

完成虚拟仿真实验的教学准备与实践。

2.自创虚拟仿真实验建设:

根据本专业特色及师资队伍特长,按项目申报虚拟仿真实验研究课题。基础技能训练类的虚拟仿真实验可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

鼓励组建团队进行大型综合类训练虚拟仿真实验的创新课题研究,建设有南京中医药大学有学科特色的大型虚拟仿真实验。大型虚拟仿真实验经费另行协商确定。

各教师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版权奖励归个人。

三、申报办法

1.教师根据具体项目要求选择申报专项,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3)一式两份。

2.课题申报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4)一式一份。

四、评审方式

由院教学办公室组织药学院教学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课题实现差额评审,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五、项目管理与验收

1.本项目属于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范畴,由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管理。

2.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完成

3.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及其支撑材料,由院教学办组织结题评审,结题要求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4修)》中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4.如项目不能按期结题,课题负责人需在原计划结题时间的前一个月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院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报告书》(见附件6)。经院教学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建设,同一个项目不可进行两次以上(含两次)延期。若仍不能按期完成,则按撤题处理,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课题。

六、报送事宜 

1.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地址:B1-308办公室,联系电话:85811531,联系人:卞雅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anyaqiong@163.com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98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药学院课程录像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

     2.药学院实验教学改革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

3.药学院虚拟仿真实验立项建设项目申报书

4.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项目结题报告书

6.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延期申请报告书

实验教学改革附件.rar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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