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导师、研究生:
为做好2025年12月(第三批次)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及时间通知如下:
一、 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内容 | 地点 |
11月15 -17日 | 1.完成个人信息审核 | B1-324咨询 |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 ||
3.博士完成预答辩 | ||
11月17- 18日 | 答辩申请线上审核 | |
11月18日 - 12月3日 | 1.研究生正式答辩 | |
2.答辩结果录入 | ||
3.科研成果上传 | ||
4.毕业资格/学位申请线上审核 | ||
12月2日 (周二) | 现场审核、材料归档 | B1-324审核 |
12月4-5日 (待定) | 药学院分学位委员会 | 待定 |
二、 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
1、博士预答辩
博士申请答辩前应进行预答辩并通过(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办事流程下载博士预答辩表格完成预答辩,然后管理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审核),预答辩材料要完整归入科研档案袋;
2、答辩申请及审核
请盲审通过同学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
3、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单数)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包括不少于1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须全程参加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单数)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资格专家不少于3位,且包括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应全程参加答辩。
4、答辩结果录入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录入”,未进行网上申请者,及线上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三、 毕业资格审核程序
拟于2025年12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不需要),在答辩结果审核通过后,须完成以下步骤: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提交毕业资格审核。逾期未完成者,视为2025年12月不毕业。
四、 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
1、学位授予数据录入
学生在系统里录入学业信息,请务必认真准确核对,此部分数据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位平台论证学位证书使用,上报后数据无法修正。
2、科研成果上传
学生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见下图),用于学位申请的小论文附件均需为系统导师签字PDF扫描件,原件作为科技档案袋材料归档,复印件作为学位申请书中附件放在正文最后。系统中未成功提交科研成果附件者,将不能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无法获得学位证。
学生端操作流程:
① “科研管理”-“发表论文登记”-需登记上传完整并保存;
② “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添加勾选用于学位申请的小论文;
③保存提交。

科研成果附件(①中文或英文见刊文章全文;或②英文文章录用通知+定稿论文;③其他附件如杂志社证明等)
3、学位申请书正文及盖章页导出
院系审核通过答辩申请后,学生从“答辩申请” 界面导出学位申请书正文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暨学位申请书盖章页),相关字段信息系统可直接抓取,分别打印,一式两份,正文需装订好,补全内容及完善签字后,提交现场审核。
五、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科技档案
学生按照答辩材料包(下方链接)中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卷内目录粘贴于封面,在责任人处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审核。所有同学需根据清单中的各项内容自查申请答辩材料,并按清单顺序排列整理好。
2、论文归档
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导师认可后,方能提交,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4份(科技档案袋1份:用于归档于校档案馆;学院3份:分别寄送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信所或中社科)。
电子版在校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提交,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并凭图书馆回执单领取学位证。
注意:(1)博士论文寄至国家图书馆版本即为国家博士论文抽检版本,一定要再三确认;(2)延迟公开论文应在论文封面做好相应标注,并且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六、其他
1、所有成绩单应带“存档”字样,并有“研究生院”公章。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继续提交。
3、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现场审核时交至B1-324。
4、未拍摄学位证照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务必于2025年12月5日前,提交电子版证件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40KB,分辨率为480*640,详细要求见下方链接)至njucmsqz@126.com,照片命名: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无照片者无法进行学位数据报送,后续无法制作学位证。
5、相关链接
(1)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12月(第三批次)毕业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s://gra.njucm.edu.cn/2025/1114/c2927a163707/page.htm
(2)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3)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包(2025年更新)
https://gra.njucm.edu.cn/2021/0302/c2942a71201/page.htm
(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证明
https://gra.njucm.edu.cn/2017/1012/c2942a25521/page.htm
药学院研究生培养办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