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5月下旬召开。现将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3、选举并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4、选举并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
5、听取和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分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拟定于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19:30召开,地点拟定于丰盛健康楼学术报告厅。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拟定于2025年5月25日(星期日)9:00召开,地点拟定于丰盛健康楼学术报告厅。
三、大会筹备委员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学代会有关事项。曹凯同志、马新飞同志任筹委会顾问,吕苇同志任筹委会指导,祝缓同志任筹委会主任。筹委会下设秘书组、资格审查组、报告起草组、提案组、宣传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四、大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原则、结构及代表团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团学代会正式代表88人,列席代表约20人(列席代表为未当选为正式代表的上届委员会委员、分团委书记) (各班级、团支部正式代表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2)。
2、代表结构比例:学代会代表名额总数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全院在籍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班级、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3、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为: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大会筹委会根据班级、团支部数量,团员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原则上按各班级、团支部团员总数5%的比例分配。考虑团员分布的实际情况,在数量上进行适当调整,以使学代会的代表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4、代表团构成:各班级、团支部选举的代表经筹委会审核通过后组成各班级、团支部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人数多的代表团可酌情推选副团长1人,负责本代表团的相关工作。
(二)学代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各班级、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采取自下而上,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按不低于名额20%的差额比例,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所推荐的代表须满足学代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并同时参与本次学代会;
2、各班级、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充分酝酿,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最终代表名单,进行公示。代表名单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筹委会;
3、代表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由筹委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审查,如有选举过程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不具备资格的代表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经筹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五、大会选举办法
(一)各候选人名额
根据全国学联关于基层学生会选举的有关规定和校学生会意见:
我院本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5人,按不低于20%的差额率,候选人为6人;
我院本届学生会主席团设3人,按不低于20%的差额率,候选人为5人。
(二)各候选人除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善于团结同学,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在团内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2、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在团内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4、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大会正式代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学业优良,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放宽至50%;
3、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应为班团组织等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典型和骨干,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经验丰富,群众基础良好。
(四)各候选人的选举流程
1、推报人选:个人自荐;
2、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人的参选资格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将民主评议会会议记录填写打印交至院学生会,申报人得票超过投票人数的半数方可取得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及初选:由资格审查组对参选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需准备3分钟的大会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上学年成绩、志愿服务、思想状态、主要获奖情况、近期学生工作任职情况,以及对所竞选职位工作的理解与设想,未来工作计划);
4、药学院学代会召开: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均需进行发言。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委员会由本次学代会进行投票,经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环节为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开投票结果;
5、组织考察及公示:由学院团委组织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会委员会。
六、大会筹备有关工作日程安排
5月15日前: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召开学院班长、团支书会议,下达团学代会相关工作任务;
5月18日前:各团支部请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交:
学代会代表均需上交以下材料: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选学生代表记录表(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5);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介(模板)(附件6)、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7)、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记录表(附件8)、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附件9);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附件10)、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选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记录表(附件12)、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附件13);
5月20日前:筹委会资格审查组向各班级、团支部反馈代表审核情况,各班级、团支部组成代表团,推选各代表团团长,上报筹委会,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5月下旬: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七、工作要求
召开学代会,是我院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相关人员要把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班级、团支部要主动向学院学生会汇报召开选举大会的有关工作;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班级、团支部的代表选举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与委员会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
学院团委、学生会号召全院团员青年,振奋精神、同心协力、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实际行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l.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选学生代表记录表
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
6.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介(模板)
7.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登记表
8.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记录表
9.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10.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介(模板)
1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12.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选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记录表
1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第三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