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6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5 浏览次数: 1742

各研究生:

        为高效有序做好2018年6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工作内容

时间

地点

学位申请

6月6日-6月8日

B1-320

分学位委员会

6月11日(暂定)

B1-318

        三、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线上审核: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答辩结果,经学院秘书审核通过后,再录入“学位授予数据”,保存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学位授予数据”字段为报教育部学位信息库使用,是验证学位证书真伪的唯一依据,请务必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 ,应将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或录用通知的照片粘贴于word文档后上传,上传文件格式为DOC格式,大小不超过30M,操作步骤见附件1。此项七年制学生、境外研究生不作要求。

        2.线下审核:研究生按照科技档案卷内目录(附件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应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学术论文期刊应提供原件审核,SC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或收录证明,录用通知应提供研究生院审核盖章的原件。此项七年制学生、境外研究生不作要求。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装袋(档案袋领取另行通知)。卷内目录填写完整后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学院于6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科技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2.学位论文应按照答辩专家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导师认可后,方能提交,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必须一致。电子版本提交图书馆,纸质版一式4份,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学院2份。学院2份分别用于提交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

        3.图书馆论文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6月21日,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图书馆主页和微信公众号,或加入论文提交咨询QQ群587259120。论文提交后确有需要修改的,经导师同意后可于7月10日之前替换。

        4. 保密论文的要求见附件3,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五、其他事项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下次申请学位时提交。

        2.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者,请务必于申请学位时,将4张照片提交至学院B1-320,用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制作。

        3.在籍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时,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学籍卡1份。学院整理校对后,于6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8年6月5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系统学位申请操作说明(学生版).doc

附件2: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rar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