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中心、教研室、实验室及办公室: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工作情况,现对我院2018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文件精神,特别是文件中涉及到的聘用条件和填表说明,切实把握聘任条件的标准与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申报各级岗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 三级及以下岗位晋升上一级岗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或3)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和电子材料。
(2)支撑材料复印件。
(3)副高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复印件。
2. 三级以下岗位无晋升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或《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或3)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和电子材料。
(2)副高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复印件。
3、辅导员系列参照以上要求填写附件4。
三、填写说明
1.岗位等级划分如下:正高包括一至四级,副高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申请者在“申请岗位”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岗位等级,如“教授、三级岗”等。
2.任职年限是指从受聘现任职务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 其他要求参见校务公开中《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四、提交说明
5月10日14时前,以中心、教研室、重点实验室及办公室为单位将本室纸质材料提交至院办公室,《药学院三级及以下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5)及各室人员的电子材料发送至4044110@qq.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doc
附件5:药学院三级及以下岗位申报汇总表.xls
药学院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