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各类项目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委托校内审计处或第三方机构对各类专项经费(包括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进行抽检审计。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
特此通知。
药学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