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8 浏览次数: 49

各系(中心)、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规范教职工教学医疗等行为的规定》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加强考勤和请假管理做如下要求:

        1.全院教职工原则上需在仙林校区开展教学、科研等有关工作,因业务需要外出不能到岗教职工应与室主任主动沟通,其它因故不能到岗按《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中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院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实行坐班工作制。

        3.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35岁(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及以下,且中级及以下职务的专任教师在非课堂教学外实行坐班工作制。

        4.在工作日期间,因业务需要,需在校外开展业务活动的,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1)南京市内开展业务活动的,须报科室负责人批准备案;

       (2)南京市外开展业务活动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书面请假手续提前经所在教研室、学系负责人备案同意后报送学院办公室,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

        5.学院对各教研室、办公室、中心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有关考勤管理规定和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考勤内容、假期规定、请假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规范教职工教学医疗等行为的规定》为准。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院药学院

2017年12月8日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