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5级研究生:
根据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药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将于近期开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药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根据本学位点情况,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自行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中有不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由各二级学科学位点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3、考核工作完成后,由各班班长集中将中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报送学院研究生办。
二、完成时间
2017年12月31日前。
附件:
1. 南京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药学院
2017年12月1日
中期考核材料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