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05 浏览次数: 734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17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

凡我校教师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校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我校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校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

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凡上述时限内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获奖者,每人发给同样写有合作者名称的获奖证书,但只发一份奖金。

5.201611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参加申报评奖。

6.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7.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00元。评审费请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将统一转账到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二、评奖标准与奖励办法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3.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全省共设置奖项为80项左右,奖项等级分配如下:

一等奖2-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70项左右。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 《江苏省高教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 《江苏省高教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

3.参评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复印材料一式三份,参评著作三本(如需返回请注明,否则一律不予退回),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一式三份。

4.请各单位于2017526前将上述材料汇总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513);12两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文档名称为“单位名称+高教学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联系人:王秀平;联系电话:85811107;邮箱:njutcm_gjzx@163.com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评选办法.doc

2.江苏省高教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doc

3.江苏省高教学会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doc


                                  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