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0 浏览次数: 97

 

各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工作任务的安排,现将我院管理岗位科级非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聘任范围是学校事业编制和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

二、聘任条件

    1.管理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职级应聘相应岗位。

2.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到管理岗位的,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转聘管理岗位管理办法》(南中医大人字〔20179 号)文件确定职级,应聘相应岗位。

3.在学生辅导员、学院团组织岗位工作的人员,须任满一个学生培养周期的任职年限(原则上45年),对照条件,可应聘相应岗位。

三、 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

 

  科级机构

岗位名称

岗位数

教学办公室

教学办公室科员

2

科研与学科办公室

科研与学科办公室科员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学生工作办公室科员

9

 

2. 应聘人员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并在2017421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应聘申请。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人员聘用申请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