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15-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定稿)
发布时间: 2016-06-20 浏览次数: 127

各位老师:

    本学期监考安排,请大家严格按照监考时间,做好相关安排啊。如果有调整一定要报备学院。

监考要点: 

开考前  一换(换座位)二查(查证件)三清(清桌面、座位)四读(读考场规则)

考试中  静(考场安静、手机关机)走(前后走动)站(全程战立)看(不停巡视)

结束前  清(试卷清点清楚)齐(试题、答题卡回收齐全)静(收卷过程安静)

 

监考须知

 

1.主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并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其他监考老师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检查、清理考场。

3.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按考试规范,随机安排学生的考试座位,注意座位间的间距,前后学生须对齐就座,检查课桌,宣读《考场规则》,要求学生将携带的物品(包、书籍等)放在指定位置。

4.监考老师检查学生证件,无证件或证件上信息不齐全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

5.各监考员及有关考场工作人员,在每场考试开考后至结束前必须将手机响铃方式调整到震动状态。

6.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岗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随时关注学生答卷情况,仔细巡视,在考场内一般应一前一后监考。

7.发现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应立即中止该学生的考试,告知学生本人,在学生试卷上做记录,并将相关的作弊证据和填写监考记录,所有监考老师签字后,与试卷一起交学院。

8.学生迟到15分钟及以上,不得参加考试,以缺考论处;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学生不准交卷离场。

9.考试结束后要清点试卷及答题卡,确认无误后封闭试卷袋、签名,送回相关教研室。

10.已经安排的监考教师应参加监考,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监考,至少在开考前一天告知学院,并履行调整监考手续。

 

15-16-2期末监考安排表(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