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
为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从2014年起我校研究生实行自费教育,为给研究生的科研、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支持,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导师需按期提供给研究生(非定向硕、博士生)助研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元/月,博士研究生400元/月,请各导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学院将不定期对导师发放助研津贴情况进行抽检和意见反馈,如不按期提供助研津贴,将影响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
药学院教科办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1: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