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四带头”,争做“四模范”,为全面完成学院“十二五”建设任务,以优异的成绩接受教育部本科审核评估和中药学专业认证提供坚强保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开展“药学院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重点在带头学习、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作表率;教职工党员带头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作表率;学生党员要带头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表率。表现为“四带头”、“四模范”:
1.带头学习提高,做政治过硬的模范;
2.带头扎实工作,做业务过硬的模范;
3.带头执行规定,做作风过硬的模范;
4.带头联系群众,做服务过硬的模范。
二、创建内容
教职工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设置“教书育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党员示范岗,学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设置“党员学霸团”、“党员爱心团”、“党员素拓团”等。
1.教职工党员示范岗
(1)教书育人示范岗
(2)科技创新示范岗
(3) 人才培养示范岗
2.学生党员示范岗
(1)党员学霸团
(2)党员科创团
(3)党员爱心团
(4)党员素拓团
三、创建标准
1.教师党员示范岗:
(1)教书育人示范岗: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团结互助,积极向上,凝聚力强,具备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教学团队建设结构合理、成效突出;
教风优良,刻苦钻研业务,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组织开展教学科研,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关心和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科技创新示范岗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发展愿望,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热爱集体,具备大局意识和团队精神;
科研氛围浓厚,科研人才队伍富有活力、创新力强,创新学术组织模式,建设高水平科研团队,学术氛围平等、自由、民主、活跃;
科研水平于所在研究领域中处于全国优势地位,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申报与立项数量、SCI论文数量及影响因子等处于前列;
围绕社会需求,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能力强;
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没有学术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人才培养示范岗
具备宗旨意识,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业务精湛;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日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较高;
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不断学习提高,拓宽视野,更新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热心指导学生科研实践训练,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为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做出积极贡献,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创业并提供智力支持与服务。
2.学生党员示范岗:
(1)党员学霸团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
积极配合教师开展教学工作,主动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起到带头作用;
成绩优秀,专业技能过硬,实践动手能力强,学习成绩处于年级前列。
(2)党员科创团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突出,积极参加科创活动或科创社团;
在论文、课题、学科竞赛或“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中获优异成绩。
(3)党员爱心团
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关心他人,友爱互助;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会,获得较大社会影响;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带头树立文明新风。
(4)党员素拓团
积极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素质拓展活动,获得各级各类表彰、荣誉;
结合我院专业优势和资源,打造素质拓展品牌活动,拓展社会实践的范围和影响力。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5年9月)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示范岗标准与要求,由党支部申请,党委审核,在院内公布“党员示范岗”名单并挂牌。各党支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将申报表纸质版交至B1-314戴黛处,电子版发送至院分党委邮箱yxyfdw@163.com。
2. 示范实施(2015年10月-2016年6月)示范岗党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本职工作,立足岗位,践行承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总结表彰(2016年7月)根据示范岗党员的述职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考评优秀者,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不合格者,收回示范岗挂牌,并对示范岗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并进行积极的宣传。
五、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实现长效。
2.强化督查指导。要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
3.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类载体,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附:药学院“党员示范岗”创建申报表
附件-药学院“党员示范岗”创建申报表.docx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