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师教学设计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1 浏览次数: 94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竞赛,发现并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鼓励教师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激励更多的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学院决定举办教师教学设计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师教学设计竞赛组委会设在教学科研办,教科办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竞赛相关事宜。为了更好地指导教师开展教学设计,学院拟在6月中旬组织一场教学设计沙龙。

二、参赛对象

药学院所有45岁以下承担学院理论课程的教师(含教学、科研及实验辅助系列,思政系列教师)。

三、竞赛形式

1. 竞赛分组:大赛按学系分三组进行预赛,各组按30%推荐优秀人员进入学院组织的教学设计竞赛。

2. 竞赛内容:所有在校内已的理论课均可作为参赛课程,教师根据自己实际授课情况申报参赛。

3.学院决赛采用“公开演示、设计说明、回答问题”为主要形式,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的一个章节,教学设计说明在5分钟内完成,现场回答专家提问。

四、竞赛规则

1.竞赛计分采用百分制,其中设计70分,说明20分,回答问题10分,以平均分作为排名依据。

2.参评审专家按照评审表(见附件)进行现场评分;参赛教师的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委专家实行实名制。

3. 学院决赛评委由院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各赛组评委自主聘任5位专家组成。各学系初赛按比例确定三等奖名单,并上报学院拟角逐一、二等奖名单。

4.参赛教师于622日前递交课程设计电子版以供专家评审;

五、竞赛时间

1.报名:由各赛组组织报名工作,参赛教师于2014610-15日完成报名。

2.初赛:各赛组在625-30日完成比赛,对赛程进行总结,并上报进入学院竞赛名单。

3.决赛:学院在71-10日进行决赛,具体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学院按全院参赛教师总人数的10%15% 25%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院将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予相应精神与物质奖励,学院择期召开颁奖大会。

七、大赛未尽事宜,可咨询大赛组委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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