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国家重点项目培育专项基金”的通知
药学院各位老师: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科技创新计划中国家重点项目培育专项计划主要支持瞄准世界前沿、面向国家发展急需,为争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前期培育研究项目。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国家重点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的有关规定,现组织重点项目培育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请各学系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国家重点项目培育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组织项目申报,并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可在附件中下载)。
2.项目申报采取集中受理方式。申请者须根据项目申请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提交所在学系签署意见后,由学系统一提交学院。
3.学院拟建立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国家重点项目培育专项计划项目库。经过专家评审,建议资助的项目将纳入项目库。纳入项目库的重点项目培育专项计划项目将优先资助。
二、受理时间
请申报教师在3月16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材料到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办。
药学院
2015年1月22日
附件一: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国家重点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办法.doc
附件二:
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