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杰出人才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药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部署,学院2015年开始实施《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杰出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杰出人才计划”,现发布2015年度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一、资助目的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杰出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杰出人才计划”面向学院43周岁以下(I类)和38周岁以下(二类)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杰出人才,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进行支持,促进杰出青年人才快速成长,为学院杰出青年人才进入国家与部省级高层次、创新型、精英型人才队伍做前期培育。
二、考核内容
学校将按计划对获资助者进行绩效考核,要求获资助者必须积极申报科技部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等类型科研项目,以是否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与部省级人才计划及建设梯队为最终考核目标,以《总结报告》为参考依据的结题验收方式。
三、申报条件
“杰出人才计划”以资助研究项目的形式进行支持,以三年为一个培育周期,具体要求见附件中的管理办法。
四、资助额度
I类项目资助额度为20~30万元,II类项目资助额度为10~15万元。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材料时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如申报材料中有虚假、夸大成分或内容,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进行惩治处理,3年之内不能申报国家、省市及校内科研项目。
2.申请人仅能获得一次同一类型校内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3.项目名称栏目填写“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
4.“杰出人才计划”项目强调申请者本人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资助者工作单位调转的,学院将追回本计划项目拨付的全部资助经费。
6.在培育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六、受理要求
1.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杰出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二)电子文件及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A4双面打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且不超过40个页码。
2.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要求与申请书一起装订。附件材料包括: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已授权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在研和结题项目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请申报教师在3月16日(星期一)17:00前提交材料到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办。
药学院
2015年1月22日
附件一: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杰出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
杰出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