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药学院教学名师培育支持计划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室、老师: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南中医大人字〔2014〕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教学名师培育支持计划项目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专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5年(含)以上,年龄不超过50岁(含),且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
2.近5年系统讲授两门以上课程,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500学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考核要求。
二、遴选名额及方式
1. 2014年度全校拟遴选5人,培育期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称号;各单位推荐总数不得超过2人。
2. 学校为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选者设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基金。每位入选者获得5万元的研究基金,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教材编写、课件制作、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工作,不得开支其他一般的科研项目经费。
3. 申请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初审推荐报学校人事处;申请人同时提交本学期任课教师个人课表(用于授课视频采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本一册,本人将个人的信息汇总表填好(见附件2),纸质文档统一报送院办,电子版请发送至nzyyxy314@163.com 。
2.附件材料清单:
(1)本学期任课教师个人课表(用于授课视频采集);
(2)近五年任课教师名单、教学日历;
(3)近五年发表的论文列表(中国知网检索页,如为外文期刊请提供PUBMED上检索页,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申请表》中所列文章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
(4)近五年出版的论著及教材列表,《申请表》中所列论著及教材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
(5)近五年主要承担的科研任务列表,
(6)学术任职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
(8)其他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
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联系人:谢波;联系电话:85811524。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申请表.doc
2.
汇总表.xls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