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首届杰出校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23 浏览次数: 108

  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首届杰出校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药学院各位校友、各年级联络人:

学校即将迎来60华诞,为展现建校60年来学校的育人成就,进一步激励广大校友和师生员工爱校荣校,不断提升学校社会美誉度,增强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办学的热忱,汇集各方力量和资源,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南京中医药大学杰出校友奖评选工作,并于60周年校庆日予以表彰。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自信 敬业”的校训精神,弘扬“团结奋进 继承创新”的校风,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际著名、国内一流”的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而努力。

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广泛发动和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认真推选出符合条件的杰出校友代表。

二、组织领导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和解释杰出校友评选相关事宜。校友会负责评选工作的开展。

三、评选范围

凡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和其前身学习或工作、任职过的海内外校友(目前在本校和直属附院工作与离退休的教职工、学生除外)。

四、评选条件

凡属于评选范围内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参评:

1.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或艰苦地区默默奉献、淡泊名利,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贡献;

2.在医药卫生领域取得突出成就;

3.在重大社会活动中,担负过重要职责并做出突出贡献;

4.为中国和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医疗等领域的发展与进步做出重要贡献;

5.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充分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

6. 在各行各业中敬业有为、具有重大影响力;

7. 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并做出重大贡献。

五、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各年级推荐、海内外各地方校友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

2.奖项不限名额,据实推荐。推荐或自荐时,应提供个人简历及主要事迹(1500字以内);

3.校友会对被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上报学校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

4.学校校庆筹备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首届南京中医药大学杰出校友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六、表彰办法

1.学校对获选者进行公开表彰,获选者被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杰出校友”荣誉称号;

2.学校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类途径大力宣传获选校友的杰出事迹;

七、其他事项

1.各年级的推荐人应符合推荐条件以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推荐人须于2014年9月28日前将材料发送至nzyyxy314@163.com

3.药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1号信箱(邮编210023),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524、85811524(传真)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