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15 浏览次数: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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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4]55号)精神,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倾斜。现就我校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以上5类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7.文化艺术人才项目。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时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在国际著名高校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技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回国或创办企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员申报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属重大专项和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的,申报材料分别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比照“外专千人计划”项目,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材料先报各市人才办,由各市人才办报省委组织部,再由省委组织部统筹上报;“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报省外国专家局,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再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区、市)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经省(区、市)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同意后,报文化部。其他人员申报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以及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材料先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再由省委组织部上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 “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最新公告”中“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下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人才简要情况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电子文档要求: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X申报书”、“XXX附件”、“XXX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三个文件。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人选,除以上材料外,还需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的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

请于8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85811056,E-mail:njzyyrsc@163.com。申报“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还须通过“青年千人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电子申报材料(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附件 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