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技﹝2013﹞2号)和省教育厅、学校人事处的工作部署,为更好地完成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我院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和原则
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采集对象为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采集对象为在编职工。
1、采集对象不含2013年10月30日前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师。
2、内退人员,必须采集。学校列为延退人员的教师,超过60岁未办退休手续的,必须采集。
3、已进入学校编制(或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档案不在学校的,按编制(或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所在学校采集。
4、同时在独立学院和母体高校工作的教职工,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进行采集。
5、人事代理用工方式的教职工(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必须采集。
6、新来教师部分采集。
二、信息采集流程
1、所有教职工本人填写《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表格填写的要求请参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特别是要参照《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有严格的填写说明和格式要求),以上文件从学院院内公告网页请自行下载。
同时提交与信息表中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教师系列副高以上,其他系列中级以上),省部级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只包括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海外研修经历证明复印件和扫描件(包括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境外研修证明材料,含赴港澳台研修的材料)。
2、各教研室、重点实验室、中心、办公室明确专人审核本室和中心人员的《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再由专人统一汇总录入到EXCEL模版中,EXCEL文件名不得更改,请及时做好备份工作。
三、采集材料报送
1、全体教职工报送的材料:个人填写并签字的《高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人的材料订书机装订成一册(写明个人姓名)。并请将相关材料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提交给本教研室的信息采集员汇总。
2、各教研室信息采集员报送材料:本教研室基础信息EXCEL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和本室老师的材料装订册,以上材料请于2013年10月16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发送至xieboxb2000@163.com和教师材料交院办,由于EXCE文件名不能更改,请各教研室新建一个以本室或中心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并将本单位的EXCEL文件复制到该文件夹中。 四、采集工作纪律
1、教育部正在全国建立“一人一号”的高校教职工数据库,各单位和教职工本人应高度重视,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
2、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敬请各单位和教职工谅解和支持,各单位必须在10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院办。
3、部分在境外工作、学习的教职工,本单位将名单报送至院办,个人数据也应录入到本单位的EXCEL数据文件中,有关证明材料尽快补交。
填写的信息若有疑问请咨询教研室信息采集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3-10-14
附件一:全体教职工填写的材料附件:
信息采集附件.rar
附件二:采集员需要汇总填写的EXCEL为:
4132010315_南京中医药大学_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xls
附件三:各教研室信息采集员名单:
药学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员名单.doc
excel模版可能出现的错误及应对办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