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校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及学院活动安排
发布时间: 2014-07-29 浏览次数: 2
各分工会:
今年暑假校工会将组织有关在职专家教授、先进人物及教职工旅游疗休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职教职工及专家教授、先进人物。
专家教授、先进人物为:
1、 省、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或享受同等级劳模待遇;
2、 省级二级奖以上科研课题负责人;
3、 国家级奖前两名负责人;
4、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教授。
二、线路:
今年暑假教职工疗休养拟定叁条线路:
1、 欧洲三国十日游;2、台湾八日游;3、西安、兵马俑、华山双卧六日游。
三、费用:
1、 欧洲:教工个人和部门共同承担12000元/人,其余部分由校工会补贴(该费用不包括在欧期间的自费项目和小费);专家教授、先进人物个人和部门共同承担10000元/人,其余部分有校工会补贴(该费用不包括在欧期间的自费项目和小费)。
2、 台湾:教工个人和部门共同承担3500元/人,其余部分由校工会补贴;专家教授、先进人物个人和部门共同承担2300元/人,其余部分有校工会补贴。
3、 西安华山:教工个人和部门共同承担1500元/人,其余部分由校工会补贴;专家教授、先进人物个人和部门共同承担1100元/人,其余部分有校工会补贴。
上述三条线路旅游费用包括吃、住、行、机场建设费及旅游保险等,但不包括境外自费项目和小费部分(欧洲游全部自费项目标准约为5千元人民币左右,可自行选择参加与否;台湾小费400/人)。
四、时间
1、 台湾、西安华山两条线路出发时间初步定于7月15日左右。
2、 欧洲出发时间初步定于8月10日左右。
五、名额分配
1、 教职工名额由校工会按在职教职工人数的4%左右比例下发报名表至各分工会,各分工会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推荐参加人员。
2、 各分工会如有超名额的教职工参加旅游,校工会将统一汇总后,如总人数超过名额,校工会不予补贴。否则,可考虑给予同等补贴。
3、 药学院分工会名额:7人
六、具体事宜
1、 本次活动可带家属(不满12岁儿童不得参加),但各种费用自理,并按全费收取。
2、 决定参加本次活动并已付过款的人员如有变化,务必提前七天告知校工会,因退团需支付旅行社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3、 凡参加者须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疾病。
4、 各分工会指定一名负责人与校工会联系具体事宜。
注:请有意愿参加学校次项活动的老师于21日前将姓名、路线、获奖等级及排名情况告知卞雅琼,同时按规定缴纳费用。请个人自行办理护照或处境证。

因考虑到安全等问题,学院今年不以组织名义组织大家集体旅游,但可以为大家提供旅游联系等服务,补贴不变,原山西路线因报名人员太少无法成团,取消,保留柬埔寨及厦门两条路线。同时,带家属的老师请注意,路途较远、时间较长,不满10岁的儿童不建议参加,请您重新在卞雅琼处确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