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职称资格审查小组审核,下列老师符合申报条件,现公示如下:
符合正高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潘林梅、李伟东、洪 敏、谷 巍
符合副高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刘学湘、 潘永兰、 曹雨诞、 李 璇、 余 黎、 樊文玲、
张 芳、 华永庆、 邵江娟、 徐 飞、 包贝华、 尚尔鑫、
龙 军、 王洪兰、 陈丽红、王令充、 郭建明、 束晓云、
殷放宙、 许金国、 张科卫(转系列)
符合中级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毕肖林(转系列)、姚薇薇(转系列)、董 洁(转系列)
林 瑛(转系列)
下列人员的申报材料有待人事处进一步审核认定:
皮文霞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药学院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