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召开2011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9 浏览次数: 2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召开好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根据校党委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11年度的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弘扬‘三创三先’精神,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二、会议时间
12月26日~2012年1月6日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
四、主要内容
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党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领会江苏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的精神,结合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分析查找党员自身在创建“国际著名国内一流的研究教学型中医药大学”进程中,在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中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自我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要按照撰写好的发言提纲逐个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1、按照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入领会江苏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南京中医药大学“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2、要避免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工作的会议。要通过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个进行。首先由发言的同志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然后由其他同志批评帮助。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枝末节,既不搞一团和气,又不搞无原则纠纷。
4、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组织召开好组织生活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者须向学院党委说明原因,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获准请假者,应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个人发言材料,会后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其转达批评意见。
5、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党员要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明确整改方向。党支部要并形成会议记录上交学院党委。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