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药学院青年教师实验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8 浏览次数: 4

关于开展第二届药学院青年教师实验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所)、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中心、办公室:

2013我院开展了“首届药学院青年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反响良好,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师教学基本功技能,规范教师实验操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学院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开展“第二届药学院青年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1. 参赛对象: 药学院所有40岁以下承担实验课程的青年教师(含教学、科研及实验辅助系列)及承担我院实验课程的校内其他院系教师。

2. 大赛分组:根据学院课程教学性质,大赛分为六组

化学实验组(涵盖有机化学、中药化学、药物化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等)

分析实验组(涵盖分析化学、仪器分析、中药分析、药物分析等)

药理实验组(涵盖药理学、中药药理学)

传统技能组(涵盖药用植物、中药鉴定、中药炮制)

制剂组(涵盖中药药剂、药剂)

生物技术组(涵盖食品、生物制药)

3. 大赛内容:仅限于在校内实验课程及实践课程中的基本操作。

4. 赛前培训;各分组在赛前围绕赛点对参赛人员进行规范操作培训与练习。

二、 比赛规则:

1. 每位教师根据自己实际授课情况申报一个实验组,相关教师可申报最接近实验组。每个实验组参赛人员应不少于10人(含10人),若低于10人,则取消该实验组。

2. 参赛项目包括操作与口头回答问题。各实验组应本着绿色、环保,并能体现实验技能的原则选择实验操作内容,

3.实验操作内容原则上应不少于30分钟,每位选手需口头回答1个问题,每批参赛人员同时出场不得超过5人。

4. 大赛计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实验操作90分,问题回答10分。

5. 每个实验组评委由35人组成,以平均分作为排名依据。

6. 大赛各组将全程录像,分别点评,以实际参赛人数按10%20%30%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院将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予相应精神与物质奖励。

三、活动进程

1. 报名时间:2014610日前到教学办(B1308)报名。

2. 比赛日程:201461530日完成比赛,各实验组上报名单及成绩。

3. 参赛地点: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具体实验室另行通知。

4. 获奖奖励:学院将在本学期期末前择期召开颁奖大会。

四、未尽事宜,可咨询大赛组委会。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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