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04 浏览次数: 2

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限自然科学领域)。请各学院、各单位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择优推荐,限报1人。
二、申报条件
(一)《通知》规定的“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月1日,具体按“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掌握。
(二)《通知》规定的“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三)“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周期内不得申报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资助周期为3年,从入选通知发文之日起计算,资助周期结束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
(四)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6日14:00前将纸质材料(1式2份)和电子材料(1份)报送院办,包括申报书、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材料一致。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附件材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顺序排列,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XX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过大的,可拆分成多个,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XX附件材料1”。
联系人:谢波,联系电话:85811524,电子邮箱:nzyyxy314@163.com
附件:
1.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
2.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3.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

                                                                           药学院院办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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